廣州南沙廣告用詞限制
發布時間:2018/3/25 9:59:52 作者:Admin 閱讀:3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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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南沙市場監管局】[溫馨提示一]各經營業戶:南沙街市場和質量監管所在處理廣告投訴舉報時,發現涉嫌廣告違法問題比較突出。如:網頁廣告使用極限用語“最…”、“極…”等用語;或非醫療、藥品、醫療器械涉及疾病預防、疾病治療等功能,或保健食品表示功效、治療功能、暗示…等;或網站宣傳中PK圖貶低他人商品;或引用研究結果、同級數據未標明出處等。涉嫌違反《廣告法》,若經查實將處20萬至100萬元罰款。 發送人:南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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